「刘德华体」之声明 2014-10-13 亲爱的会员: 映艺控股有限公司今日发表声明,内容如下: 有关书法字体「刘德华体」之声明。本集团在此重申,刘德华先生没有自行或授权任何公司制作、出版或上载任何以他个人为名的字体软件于任何网站或出版物中在市面上传播或贩卖,敬希垂注。倘发现以上之任何侵权行为,本集团将保留法律追诉之权利。 华仔天地 谨启2014年10月13日 关闭 上一则 下一则